文章来源: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添加时间:2007/10/22
苏州常熟市近期出台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》,要求生活垃圾分成可燃垃圾(包括厨余、果皮、纸类等)、不可燃垃圾(包括废玻璃、废金属和零星建筑垃圾、装修垃圾等)、有害垃圾(包括废电池、废荧光灯管、油漆桶、过期药品等)、大件废弃物(旧家具、旧电器等大体积废弃物)等四类收集。规定全市各垃圾收集点都应设三个类型收集箱,其中绿色收集箱(桶)用于收集可燃垃圾,黄色收集箱(桶)用于收集不可燃垃圾,红色收集箱(桶)用于收集有害垃圾,装修垃圾和大件废弃物由环卫部门上门有偿收运。可燃垃圾进入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;不可燃垃圾中的废玻璃、废金属等进行回收利用,其余部分进行卫生填埋;有害垃圾进入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;大件废弃物可利用的利用,其余按规定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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